中國時報人間登出波斯詩人 Omar Khayyam 魯拜集英譯之中文新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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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oving Finger writes; and, having writ,
Moves on: nor all your Piety no Wit
Shall lure it back to cancel half a Line,
Nor all your Tears wash out a Word of it.
纖指能書妙執持,
翻欲勾消入夢痴,
逞盡慈慧與淚泉,
半行莫洗涸天池。
此首另有黃克孫譯(書林版):
冥冥有手寫天書,
彩筆無情揮不已,
流盡人間淚幾千,
不能洗去半行字。
此詩嘆命運難挽,時間不回,人生寄旅,冥冥之手操縱乎?上天命定乎?人類自己寫就乎?Moving finger 一經寫下,即已寫「死」,已寫就的過去不能再改;或警示必然之未來,三更之事不會留越五更。波斯原文意象不知為何,但英譯明顯呼應舊約但以理書的 writing on the wall。
丁丁手癢,也想一試,卻不諳舊詩體例,也不想把「英譯版的波斯詩哲」譯成中國文人情調、中式古典意象隱喻、儒釋道人生觀,或甚至廟祝籤句。而方塊字一字一音,譯洋詩看起來也過於整齊,缺乏長短有緻之趣。更因字數限制,以致有時左支右絀難以曲盡原文全意。或許古樂府或詞牌的長短句式,更適合用以譯詩吧。
在此只能取巧,以白話入詩,勉強在形式上守個原英譯的十音節五步格與1,2,4著韻(但不巧連第三行也韻了,無法可施),以及原詩換行轉折。
The Moving Finger writes; and, having writ,
移動之指在寫,一經寫定,
Moves on: nor all your Piety no Wit
繼續寫去:任你虔求、智盡,
Shall lure it back to cancel half a Line,
也難喚它回頭刪去一行
Nor all your Tears wash out a Word of it.
任你淚盡,半字亦難洗淨。
這種譯法,當然只是「實驗」,作繭自縛得厲害,如何增進詩味與可頌度,是下階段要努力的目標。
5/28/2008
That Invisible Hand
5/18/2008
奧氏定律與丁丁試譯(二)
前文略述奧氏定律的丁丁心得,現在談談丁丁試譯:
丁丁之譯,其實是個實驗,想看看能否以最精簡經濟的字數,有節奏的句構,而且不失時代氛圍的用字,亦步亦趨,傳遞原句要義、表現原句風格、保留原句形式。當然真正的好翻譯,不必一定要強保留原句形式,可能沒有意義,效果也不見佳,而且可能根本很難做到。但這只是自己給自己一個挑戰,算是遊戲吧。
It is a truth---------------------------------有件事實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舉世皆知:
a single man-------------------------------單身漢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而多金
must be--------------------------------------必定
in want of a wife.--------------------------缺個老婆。
呵呵,而且,連每個語意單位的字數都「幾乎」和原文一樣呢。
老實說,單單那個 single man 在前,in possession of 在後的語序,就想了老半天。慣常的譯法,是乾坤挪移:把形容述語搬到名詞之前,變成「有錢的男子」。可是如此一來,原句巧妙的對稱句構就不見了(man in possession of.... must be in want of):也就是單身男子如如何一,然後如何如何二;而不是譯成如何如何的單身男子,會如何如何。怎麼迴避呢?難道中文就沒有這種後置形容的表現法嗎?如何符合原句構,又像「真的」中文...終於...想出了這個「而」,樞紐一字,成了掛勾,可以往上一套,後接潛力出現。
用上「漢」、「老婆」、「多金」(乾脆「錢多多」好了),其實是不大滿意的,感覺有些兒粗或油,不似書中那畢竟 gentry 的社會。更精細些,也許可改成下面這一版,「多」和「少」相對(但這樣又似乎有點兒像少一件衣服的語意,不止一妻?);而且都以「子」結尾呢。索性,連「金」也送個「子」吧。
有件事實
舉世皆知:
單身男子
而多金子
想當然耳
少個妻子。
天哪,四字一唱,而且簡直押韻得厲害...但,好像更油了,不似奧家才女,倒像唱蓮花落了。再來一版:
可是這個「頗」字,似乎在意義上較精準,節奏上卻有些滯了一拍,去掉?:有件事實,舉世皆知:單身男子而頗具身家,必定缺個妻子。
有件事實,舉世皆知:單身男子而具身家,必定缺個妻子。
乾脆,「而」也可以省了,去而存頗?:
有件事實,舉世皆知:單身男子頗具身家,必定缺個妻子。
5/17/2008
奧氏定律與丁丁試譯(一)
謝謝大家共襄天字第一句盛舉,每個譯法都各有切入點,非常精采。
關於這個名句,歷來學者名家分析精闢,丁丁在此就把博採眾家與自家心得的綜合報告一下:
1. 奧斯汀文字的慧黠犀利一向聞名,尤其在傲慢與偏見裡更處處機峰。所以她這開頭一句,直點本書核心主題(婚姻大事與金錢考量的關係),而且用字經濟精準而語帶揶揄,設定全書語言風格,絕不只是一個正經八百的字面平敘直解句。
==>譯文如何表達行間的神情風貌,反諷卻不失尖刻,謔而不虐?
2. 首先從意象塑造來看,她採用一種叫做 bathos 的文學手法:突降反差。先高高舉起,煌煌大旗,既是 truth,又是 universally、acknowledged,好偉大的論述,放諸四海皆準的宏論,鏗鏘有聲的巨大字眼。誰知接下來立時急轉直下,原來竟是這麼個世俗人事的 earthly truth。
bathos: a sudden change in speech or writing from a serious or important subject to a ridiculous or very ordinary one.
==>譯文如何保留原文語序 It is ... that ...,先高蹈後低庸?
3. 再論形式:除使用 It is ... that 句構引出 bathos 效果之外,還非常工整地對仗,用字乾淨準確:
"single" vs. "good"
"man" vs. "forturne" vs. wife"
"in possession of" vs. "in want of" (擁有 vs 沒有==>缺乏)
強烈的形式趣味,而且隱喻十足:fortune 不但與 wife 呼應,簡直就是相等,暗示妻子同屬男人的財產之一,物化意義呼之欲出。man vs wife 也巧妙,正是傳統以稱夫妻的用語:man and wife(這老式說法,自然也有性別順位主從從屬的文化意涵,如同 man and his fortune, his house, his dog...,而非對等的婚姻角色,或如中文「五子登科」,均係以男性為觀點與中心--不過這都是本文的題外話)。
==>譯文如何精確表現相同的形式趣味?
4.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中文的「有」錢,和「有了」錢,意義似乎不同。後者往往可能意味著「原先沒錢,如今有了錢,然後就要娶老婆、玩花樣、點點點」的新富族(或甚至只是有點小錢、餘錢的男人)。可是 in possession of 是一種狀態,不具 before and after 的對照。而傲慢與偏見裡的主要男角,皆非「白手起家」的一世祖;奧斯汀的作品,又是 period novel(姑譯「時代劇」小說),描寫的是 a gentry and semi-aristocrat society, with old money。他們雖非真正貴族,卻也算上層世家(不過第二男主角彬禮先生的父親是因「營業」致富,而非世襲地主或鄉紳,但他本人至少已是往來無窮漢,而且知道「如何穿衣吃飯」的第二代了。) 所以開宗明義這位男子,應該不是一旦有「了」錢(once in possession of money),而就只是有「著」錢。
5. must be in want of
want 作動詞時一般中譯成「要」、「想要」。但之所以要,其實是因為沒有,由於缺乏。want 的字源本義即來自 lacking;今義之一也是缺乏、必須。作名詞時更以不足之意為主,in want of 即表示缺乏、不足於(必須之事物)。
但這個「缺乏」狀態,乃是「旁觀者急」的詮釋,「他者」認為身有資產的單身男子就少個太太、應有個太太、需要有個女主人(有妻的意義在於有子嗣,以一脈相傳繼承這個家業、資產)。卻非「當局者自道」,所以這個無妻之憾並非有錢男人本身的主觀意識「想要成家」,而是所有其他人看不得他沒有老婆。一如我們都認為「小孩子應受教育」,而不是「小孩子自己想要受教育」。
7. 而且更進一步,眾人心中更認定這個 good catch,應是「吾家」快婿,呼應著接下來的一段。而奧斯汀的反諷用意,即在其中;傲慢與偏見全書的結婚遊戲主題,亦從這個論述與事實出發。反過來說,也道盡當時社會公認的這一項「真理」背後,另一個才是更赤裸裸的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ruth「真相」,也是書中女子的共同宿命:
A single woman not in possession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husband.
5/13/2008
天字第一句
《傲慢與偏見》那聞名天下的第一句: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丁丁試譯兩版竟都蒙翻譯工作坊譯文叫好區討論回應:
一、有件事實,舉世皆知:單身漢而多金,必定缺個老婆。有人在回應 wondered:
二、有件事是舉世公認的真理,單身漢而多金,必定缺個老婆。
(以上二譯均出自丁丁之手)
這句中文算不算有語病?單身漢當然缺個老婆。(不好意思)那篇署名JA的回貼,其實是丁丁自道:
而且,那位「缺老婆」 的 "single" 男人,是奧斯汀老佛爺原文即有,忠實的丁丁焉敢不從?當然要信誓到底,否則豈不湮滅了她老人家處處機鋒的鐵證?「缺」和「沒有」的語意不同:
客觀事實的「沒有」老婆,不表示主觀感覺有所「欠缺」,
但是旁人主觀上卻都認定,男人有錢怎可無妻「缺」個老婆?
奧斯汀的諷筆,便是從這他人主觀認知強加於本人主客觀的角度切入。
應該是這個意思吧。
可惜中文裡好像很難找到和英文 want (不足-->需要)的雙關意義。
其實,做為珍迷的丁丁,為「珍珍何所似?天地一才女」存真亦留形的苦心,尚不止在這位單身漢身上。事實上連全句構造與語序,都煞費苦心儘量保留,而不使用「倒置重組」譯法,把 "it is..." 搬到句尾,減了原文「bathos」手法突降反差的強烈對比與荒唐趣味。總之一心一意,貫澈始終,務使這天下第一句原貌重現,是所至禱。此心此誠,天地可鑒乎可鑒乎!
大家若有興趣,也來談談這個名句吧。
更妙的是,來個天字第一句大會師(或大擂台),也請把你對奧斯汀這個名句的翻譯提出來吧。丁丁拋出的磚頭,等著大珠小珠落玉盤囉。
後記(小更新版):單身漢而有財,想必需要娶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