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時天天談,大選結束了,談話節目有時還在談這個話題,聲聲入耳,入耳。
從廣播到電視,從主播到記者到名嘴,幾乎都把馬英九派去「獨個兒」下鄉:Long Stay 成了 Lone Stay,好生寂寞。
A lone lone time ago,
We used to sing alone:
"Love me tender, love me lone.
Take me there to stay lone."
聽與說是一體兩面,學外語,腔難正,但音應力求準。聽不懂,常常是因為說不準。說不準,往往又出於聽不準。同一個字,他說的,你在你的「語音庫」裡對不上;你說的,他在他的語音庫裡也找不著。於是雞同鴨講,易起誤會,難以溝通,挫折感生。
Lone 與 Long 兩字的發音,不但字中的「o」不同,收尾的「n」與「ng」亦有異,網上可以找到不少發音網站,一聽便分明。
4/10/2008
馬英九的"Lone" St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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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意見:
我不明白,馬先生每個地方只待很短時間,怎麼不叫做 short stay ?
stay 是出門在外或暫住的動詞,也就是中文下榻、借榻、假榻、投宿、借宿之意。所以「住」旅館、「住」朋友家、「住」醫院...都可用 stay。
比方 How long are you going to stay in Taipei? 表示被問者並非家住台北,只是有事來訪,時間或長或短。
馬團隊借用long stay這個名詞的因由,用法是否適切,他在一區、一地、一家、一戶借住多久,丁丁一概不知。但也許不以「借宿地」為中心,而以馬「借宿人」為角度,或將整個中南部視為單位,這麼長久不在家而在外探訪,總稱為他在中南部long stay (visits) 吧,只是這段long stay 時期,每天造訪中南部內不同地方,晚上在中南部內不同人家借宿。
比方:"During his long stay in Texas, he..." 以整個 Texas為單位,但走訪多處,不限一鄉一市。
您說的有道理。只是馬團隊既用了英文口號,何不翻譯成中文,讓大家更了解他們的用意。(可以翻譯成久(九)待,順便申明 Long stay in Taiwan。)
可是,Long stay in Taiwan 可能不大適用,變成他原本不住在台灣,只是來台做較長期的探訪了。或許可用 Long stay (visits) in central-southern (rural) Taiwan吧,不過又太不簡潔了。
其實當初為什麼要用英文,丁丁也有些納悶?尤其到中南部鄉間地區的意義應該更重在本土,怎麼反而用了個洋文?何不就直接用「台灣住透透」之類或像您所說的「久住」等其他更有創意的中文名稱?為啥要用個英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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