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8/2007

珍.奧斯汀的年代──歷史就在我們身旁

高腰直筒的女裝,穿在修長苗條的仕女身上固然飄逸優雅,但對多數人而言卻可能不甚討好,反易曝露缺點,愈顯粗短臃腫。然而看過李安導演的《理性與感性》以及珍.奧斯汀 (Jane Austen, 1775-1817) 作品改編的其餘同名電影《傲慢與偏見》、《艾瑪》的觀眾,也許會注意到一件事...

劇中女性都穿著一種高腰服飾,腰線以下直線到底,有點像孕婦裝,又彷彿睡袍;而且設計素樸簡單,完全不似一般習見印象裡那種華麗繁複、蜂腰突臀蓬裙,我們統稱的所謂西洋「古裝」。事實上中世紀以後的歐洲女裝,也唯有這段時期不講究「曲線美」,與之前文藝復興、巴洛克、洛可可等時期,以及之後的維多利亞年代,完全大異其趣。為什麼會忽然有此審美趣味上的轉變?

奧斯汀所生活的那個時代,歐洲先後發生了法國大革命其後出現拿破崙。鄉紳淑女玩著姻緣配的同時,大西洋那一端的新大陸已經有了共和制的民主總統。她的筆下,卻如史家霍布斯邦所言:「拿破崙四處征伐歐洲的年代裡,珍.奧斯汀可以安坐家中寫她的小說。對不清楚時代背景的讀者來說,肯定猜不出當時這樣一個烽火連天的時代,我們從她的小說裡嗅不出一絲戰爭的氣息。但在事實上,出現在奧斯汀筆下的年輕男子,某些位一定參與了當時的戰事。」

奧斯汀一生,都在喬治三世 (1760–1820) 治下。從喬治一世到四世四位喬治統治期間 (1714-1830) ,史上稱為大不列顛的喬治時期 (Georgian) 。不知是否是美國獨立宣言中對喬治三世的指控言詞太過毒辣所致,喬治三世在位的最後十年精神失常,由其子亦即後來的喬治四世 (1820-1830) 依據攝政法代父攝政。擔任攝政的這位王儲威爾斯王子,早年生活不羈,有一群孤群狗黨尋歡作樂,豔史不斷,又大興土木,重新設計改造倫敦的都市風貌,打造了攝政公園,還專門開了一條大路攝政街直達王府,方便他前往遊賞。不過攝政王卻在關鍵時刻,決定繼續任用其父的首相,而非自家的玩伴──那群打算放棄與拿破崙對抗的惠格黨──因為堅持,英國和其同盟終能在1815年打敗拿氏。這位攝政王子,也是其子民奧斯汀的書迷。

喬治時期的時期建築風格,已開始對歐陸的洛可可風反動,重返文藝復興人本主義以及古典的希臘、羅馬尋找靈感與美學元素,史上稱之為「新古典時期」,建築線條莊重而不沉重,簡潔而不呆滯,至今在英美兩地仍然可見。珍.奧斯汀所處的年代,以及她筆下的背景,正處於這段「哈」希臘、崇古風再起的十八世紀後期與十九世紀初期;而她書中女性所著的服裝則屬「新古典」式,以希臘造型為師。服裝之為物,做為一種符號,亦如建築、藝術、文學,同浸淫於時代風潮,反映時代脈動。

從文學的、美學的觀念來看,人都在追求一個永恆的固定的打動人心的東西,或許,奧斯汀不同意什麼美學、文學那麼沉重的玩意兒,她只是用一個慧黠的眼光觀看她所處的世界,輕巧地把它寫下來。這卻也正是奧斯汀作品的迷人之處,亦如溫馨派 (cozy)推理小說,一切都發生在一個封閉的社會空間裡,進行永遠不變的人性遊戲。但是,人也不可能脫離她所處的時代,《理性與感性》劇中人穿著的新古典式孕婦裝束,正是那個時空情景下新古典審美觀的產物。

世間品味思潮的流變,往往正反合不斷循迴,難怪有人借莎翁語造出 「品味如走馬如陀螺」 (The whirligig of the taste) 的形容。奧斯汀生於1775年,是法王路易十六即位次年,富麗奢靡達於顛峰的洛洛可時期。物極必反,此時回歸簡單、自然的趨勢已在暗湧。可是在此之前,歐洲人所知的「希臘」,主要係透過羅馬代理的二手知識,從羅馬時期留下的文物、文字而認識推想。不似我們今天所知的希臘文化與文明面貌,皆受惠於十九世紀中期以後的考古挖掘。回到珍.奧斯汀年代,對於特洛伊到底存不存在,是否真有其城其戰其人其事,以及克里特、邁錫尼等等更早文化,都還懞然不知。其時新風氣新品味雖已開始反動,正逐步蘊釀漸成氣候,卻尚未蔚為滔滔主流。歷史的發展在漸不在驟,讓人注目的事物,往往卻是推動潮流幡然轉變的臨門那一擊。推動新古典審美趣味的的力量,沖刷之下令服飾風尚都徹底改換者,便是一堆石頭──額爾金大理石雕 (the Elgin Marbles)。

額爾金何許人也?蘇格蘭第七世額爾金伯爵,不列顛帝國派駐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外交官。大理石雕何所指也?希臘雅典衛城有名的帕得嫩神廟 (Parthenon,又譯巴特農) 門楣山形牆上的浮雕像塑。紀元前五世紀的神廟石雕,為何會冠上紀元後十九世紀初大英帝國的爵銜之名?原來此時的希臘,在土耳其管轄之下,根據英國官方的說法,這位額爾金伯爵 (電影英雄本色那位蘇格蘭王布魯斯的後裔) 為免衛城石雕殘破毀損,向土國購得權利,僱工裁割,將浮雕面硬生生切離了神廟母體,1806年運載回國,旋踵售予大英博物館,永為鎮館之寶。這仍是火車客運尚未出現,交通不發達的年代 (鐵路與火車首次出現在1825年,奧斯汀逝於1817年,只得四十二歲,若能再多活二三十年,她筆下的男女人物就會坐火車來去城鄉與海濱勝地了) ,一般人很少能親訪希臘親炙古典,何況偏居海隅西陲的英國佬。如今希臘被送到英國,古典實物來到眼前,立時風靡,眾人傾倒。那衣袂飄飄,那簡鍊莊重,高貴與美的字眼,遂與古典派永結一體。

而被毀去面容的神廟,兩百來宛如一張無臉的美女,身臉異處,剛健妸娜的身姿默默矗立在她已駐守千百年的南國蔚藍天空下,姣好的臉容卻被鎖在萬里之外寒冷北國的密室中。即使連同時代英國自己的詩人拜倫,也反對這種毀容之舉,寫詩悲嘆神廟不幸的遭遇:

那必屬魯鈍的眼啊,若見此竟不致哀泣
見你外牆遭毀,見你傾頹的神龕被移
不列顛人的手所為,他們最好
用心守護,那再也無法恢復原貌的遺物
咀咒那一刻啊,當遺物離了遺址,去島失所
再一次啊,你不幸的胸口遭戮,
你已凋萎的諸神被虜去,前往那令人憎恨的北地!

Dull is the eye that will not weep to see
Thy walls defaced, thy mouldering shrines removed
By British hands, which it had best behoved
To guard those relics ne'er to be restored.
Curst be the hour when from their isle they roved,
And once again thy hapless bosom gored,
And snatch'd thy shrinking gods to northern climes abhorred!

(Lord Byron, "Childe Harold")

希臘人自然不稱這批石雕為額爾金石雕,他們稱之為帕得嫩石雕。多年來希臘政府與民間極力要索回這項國寶,無論從「民族」感情觀之,以及就古蹟應保存在原文化脈胳與原建築體內的現代觀念而言,希臘似乎都站在理字上,英國國內與國際間也有多人聲援。可是大英博物館當然不答應,他們說這是人類共同遺產,他們說當年購割行為是合法交易,他們說幸虧有他們保管,否則這批寶貝早在自然與人為摧殘下凋零了。

額爾金家族「奪寶」行為頗有家傳風格,他的兒子八世伯爵,就是領著英法聯軍毀掠了圓明園的英國公使額爾金。《火燒圓明園》 (秋實著)中記載:  

額爾金寫道,他曾經考慮過幾種懲罰辦法:「若是單要求賠款,在這種擾亂的情形中,中國政府,除了搜刮民脂民膏以外,也付不出大筆款項。其次,若是要求清政府交出那班苛待英人,和破壞和約的人們,一些可憐的屬員,也許要被呈獻出來,作為替身了。假若要求僧格林沁本人,中國政府大約不能答應,更決不能實行。尋思推繹的結果,只有毀壞圓明園,似乎是唯一的辦法,而這種懲罰,僅降在清帝一人身上,與人民無關。」

所以他與他爹一樣,都是出於慈悲為懷的好心呢,不得不為也。九龍繼香港之後割離中國的母體,亦屬額爾金八世的作為。一東一西,父子兩代,前人的一舉一動,至今仍影響今人。歷史其實離我們很近,過去離現在不遠。

10/25/2007

歐洲帝王--哈布斯堡集團企業

故宮推出「華麗巴洛克大展」(雖然展出作品其實不僅限於巴洛克時期或巴洛克畫風),為了解這批來自維也納歷史藝術博物館的精品背景,不免又翻箱倒櫃,好好地把哈布斯堡家族、奧地利、神聖羅馬帝國的多角關係複習研究一番,終於釐清了這個以前從來沒弄懂過的觀念。

原來神聖羅馬帝國果如伏爾泰所言:既不神聖,亦非羅馬,也無帝國!!

它充其量只是當時歐洲眾國之一國而已,前身為查理曼帝國分出來的東法蘭克王國(疆域疆域主要在今天的德意志、奧地利,亦即當時的日耳曼地區),因此不過就只是個日耳曼人的王國,由日耳曼地的大小公國、候國、伯國組成而已,根本不是幅員廣大、橫跨眾域意義下的統一大帝國。只是自己臉上貼金,號稱上承羅馬帝國一脈。而那位由日耳曼地選帝候選出來的「共主」,其實也就是這個日耳曼「王國」的「國王」(但他們喜歡自稱是「羅馬人」的國王)。只是既自稱帝國,當然也要上襲凱撒,號為皇帝,並為求正名,特請教宗加冕認證──雖然到後來這道手續也免了,以致很多所謂「皇帝」,只是皇帝當選人而已。

而真正堪稱幅員廣大者,其實是「選舉」之下「世襲」神聖羅馬帝國帝位多年的哈布斯堡家族。哈布斯堡家源出今瑞士,後來勢力及於奧地利(奧地利人是日耳曼人),他家男子遂世為奧地利大公,並以大公身份屢屢獲選為日耳曼人的國王,並晉封皇帝稱號。有趣的是,當上皇帝之後,他們依然保有奧地利大公稱號及奧地利領地。就如同集團企業下某公司總經理當選了集團董事長,卻依然兼任原公司總經理,因為這是「他的」公司。

所以這個帝國,其實是個空殼,沒有真正的直接國土(除了一些直屬帝權的自由市),也沒有真正的國都,因為國境內的公國、候國、伯國等等,都是那些公爵、候爵、伯爵領主自家的封地私產。而這個皇帝,也只是虛銜。真正的「王畿」與實力來源,還是在皇帝自家也有的領地,而且皇帝本人往往便是坐在自家領地,統領他所謂的帝國。皇帝的私產可多了,哈布斯堡一家最擅長透過聯姻開疆闢土,娶進來、嫁出去,然後憑著內孫、外孫的身分,承襲東一塊西一塊、分散各處的領土。然後近親聯姻不斷,同輩、差輩,舅舅娶外甥,表姑嫁姪子,各國公主、王子都是他們的cousins,最後弄了個厚道大下巴成為家族遺傳,咬合不良,皇帝吃飯都成了問題。

重點就在這裡了,皇帝家靠聯姻賺到的領地,不表示就屬於神聖羅馬帝國(日耳曼王國)。哈布斯堡的家產不等於帝國的產業,卻只是兩個有所相交的圓圈。所以當統一了西班牙的費迪南國王與伊莎貝拉女王先後去世,他們的外孫,遠在奧地利的哈布斯堡查理入承大統,千里迢迢來到西班牙坐上寶座,成為查理一世。於是西班牙進了哈布斯堡家的口袋,卻不是神聖羅馬帝國的領土。幾年後查理的爸爸去世,查理又繼承一籮筐的領土及頭銜,成為帝國的查理五世。所以他既是西班牙國王查理一世,又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同時是奧地利大公、勃艮地公爵、那不勒斯西西里國王...領土、頭銜,不可勝數。而這些封建領土,也多數永遠公是公、侯是侯、伯是伯,不會因領主當了皇帝而昇級,也不因共有一個領主而統一成為一「國」。

最妙的是,西班牙王國根本不屬神聖羅馬帝國(勃艮地、那不勒斯、西西里也不是),此時這位西班牙國王卻當了日耳曼的皇帝,而且在十萬八千里外的西班牙遙領帝國與他的老根子封地奧地利。連法王路易十四,也在帝國境內擁有封建領地,所以說起來也具備參選帝座的資格。十八世紀英國漢諾威王室的系列國王亦然,根本是來自日耳曼境內的漢諾威選帝侯,及至歐洲的阿媽十九世紀維多利亞女王登基,條件便是女王不得承繼選帝侯身分。歐洲這種雙重、多重的帝權、王權、諸侯身份,不同領地共有一位領主,領土卻各自獨立不予統一的多軌並行,實在非常特殊。

再回到哈布斯堡、奧地利、神聖羅馬帝國的三重關係:

結構鬆散的日耳曼國號稱神聖羅馬帝國,奧地利是其境內一個公國。哈布斯堡家族是奧地利大公,十五世紀開始,一直由此家族奧地利大公「連任」帝國皇帝(只有一次例外,由他家女婿爭任)。哈家領土滿天下,有的在帝國境內,有的在帝國境外。帝國境內的大小封國,則有的屬於哈家,有的屬於別家,還有的更屬於帝國境外的王侯所有。要了解這種複雜關係,最好的類比就是先前用過的企業集團與私人公司關係。集團A之下有許多公司,各有負責人,其中一家公司B的負責人總是世襲「當選」集團董事長之職。而董事長自己在集團之外,因為聯婚、投資、吞併,又擁有許多事業。這些「境外事業」的所有權,屬於他個人或家族,與集團A或公司B都沒有從屬或權利關係。在此同時,集團A之外別家企業的負責人,同時也是集團A內某些小公司的負責人。錯綜複雜,和台灣企業集團的盤根錯節真是很有的比呢!

神聖羅馬帝國最後被拿破崙解散,哈布斯堡家守著舊家園奧地利,另起爐灶,號稱奧地利帝國。而奧地利之外的日耳曼地,則在新興的日耳曼勢力普魯士之下,統一為德意志帝國。一奧、一德,分別挑起了一次與二次大戰,深深影響了全世界的國家與人民。神聖羅馬帝國,真可謂百足之蟲,餘震蕩漾哩!!

笑問 cousin 何處來

上回談歐洲的阿媽,曾提到 cousin 的奇怪用法。英文人親屬關係「簡單」,起碼在稱謂上遠遠不及我中文人族繁一一備載,什麼brother、sister、uncle、aunt、nephew、niece,不分婆家岳家、亦不見長幼之別。最最豈有洋理的,竟是這cousin一詞,甚至連男女、輩份都不分了!且聽丁丁道來。

大家都知道,cousin一銜大哉用,涵蓋了堂、表、兄、弟、姐、妹(你說這像話嗎,遇上His cousin came to visit him...這不識 cousin 真面目,cousin 相見不相識,請問可憐的中文譯者怎麼譯吶?)其實,cousin之用還不止此,丁丁在網上抄一張現成表,請大家看看這英文親屬稱謂之缺乏想像力與「科學化」:


最上面和最左邊各一行的關係不用介紹了,共有一位祖父彼此互為cousin也很清楚。麻煩的是直系親屬之外,所有三親等關係一律以cousin稱之,而且不分同輩、差輩。同祖父者互為first cousins,同曾祖父為second cousins,同高祖父為third cousin。若A的祖父是B的曾祖父,中文稱姨婆、姑婆、叔公、伯祖、姪孫、甥孫者,英文全成了cousins,只是在後面掛個尾巴:once removed。removed指示輩分差,差一輩就一次removed,差兩輩就二次removed。當然他們也有grand uncle、grand nephew等比較「人性化」的稱呼,不過有時會把grand去掉,還是很難看出彼此的關係。總之,看見英文裡出現cousin,可不能自動設定為同一輩的堂表兄弟姐妹(單單這同一輩的cousin就很難用中文拆解釐清了)。丁丁就上過這種當。

不過世人都在少胎化,大陸更推動一胎化政策。若人人服膺,徹底執行,依照馬爾薩斯人口論的反向作用,以及丁丁的簡單化算術,世界人口每一代就會依次減半,親屬關係就只剩下父子孫一脈單線與夫妻關係。所有其他旁系或姻親關係不管它幾級幾輩,都不再存在,上表作廢,最多只要再記住 in-law 一字即可,便可將三親六戚一網打盡,直至世上只剩最後一人。不過在那時發生之前, cloning 技術想來早臻成熟,大家都可以 in my own image 再造一個我,就不知該發明什麼親屬新稱謂,來稱呼那另一個或多個的我,以及「他/她(們)」沿生出來的三親六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