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2008

閒論發音、音標及其他

音標的功能在於描述字的發音,音標是一組符號,不論是用 KK、萬國、abc、 123、甚至ㄅ、ㄆ、ㄇ或甲乙丙,只要這套符號系統及其應用規則,能以充分並恰當地標出字音即可稱堪用。至於到底該選什麼字典?用什麼音標較為合適?取決條件就在任何特定音標系統的普及性了。若是多數字典都不採用的音標系統,再怎麼正確都是惘然。

英語母語人士怎麼學發音呢?英語本身即表音文字,既是他們的母語,因此他們耳濡目染牙牙學語,是用聽力學來的,和任何母語的學習相同。再大一點進入學校,遇到生字怎麼唸?就用已知的字彙發音為例來學習。而每套英英字典最前面也都有音標體例,各個標號(pronunciation key) 列一常用字為例示範,告訴你這個符號是代表 pat 的 a 扁音,還是 pay 的 ay 雙母音等等。然後你就知道在這個字典裡面,用這個符號拼出的字音是如何唸法了。

至於現在在台灣也很熱門的自然發音法 (phonics)*,是否真適合我們的孩子使用呢?原則上這個方法,乃是針對本身已是母語者學習認字與拼字最為有效。也就是學習者本來就說英「語」、生活在英「語」環境中、原則上是個英「語」人。只是還不認字,不會寫字。等到學齡入學要學英「文」了,因為本已知道某個字彙怎麼說,只要會了二十六個字母,聽音「辨」字,直覺就可把已說熟用慣的「字」「拼」寫出來。見到書上的字,也立刻能讀能唸。有的字一讀出來,一聽聲音就知是什麼意思,因為啊呀這是我原本已經在說的在用的字彙呀。遇到真正的生字,也能約摸唸出個音,正確度大致不離。於是小孩子很快便能讀能寫,雖然拼出來的不儘正確,比方 phonics 拼成 fonics,但日久慢慢學得正確拼法,再逐步改正。重點是利用 phonics,他們很快就可以拼字、認字。正如我們的小學生學國字前先學注音,就立能提筆能文,一篇注音文;拿起一本有注音的書,也馬上琅琅上口;兩者有異曲同功之妙。只是英語沒有另一套「國字」,學會了說,幾乎就等於學會寫了。

所以 phonics 是 native speakers 的好學習法,但 non-native speakers 卻不易發揮功效,因為缺乏這套學習方法賴以建立的假設基礎,也就是在學習讀寫之前,已積以數年之久足以流暢盡情表達的說聽能力與字彙累積。非母語者通常卻不是透過聽覺由口語開始學習,第一次接觸英語多透過視覺,從文字開始,腦中沒有字音對照組,又沒有大量的字彙庫,所以往往必須先學一套音標做為發動引擎。但是過了這個英語啟蒙階段之後,最好扔掉這個制式音標拐杖,改採「由已知學未知」的方法,也就是一般英英字典以熟字音認生字音的「注音」方式,千萬不要拘泥於某套「音標」。

每本字典可能各有體系,沒關係,因為其範例都是初學英文者也多能耳熟能詳的基本字彙。而且字典而外,日常舉例其實連音標都不必用,直接告訴你某字的 a 發音,就像 happy 的 a,或 father 的 a,或 paper 的 a,立可心領神會。當然,如果一個學生學了一年英文,連 happy、 father、paper 的 a 發音都無法分辨或發出,卻只記熟了一套 KK 或任何特定音標系統,那麼也是惘然。就如同再熟悉文法規則或記熟再多片語,卻仍無法讀通一篇普通英文文章同樣無益。

個別單字「發音」的原則準確度,很重要;說起話來,句子「口音」南腔北調,無甚關係。這年頭已無所謂「標準腔」,柯林頓一口土腔,當了八年總統,成就斐然;法國人說英語,人人稱羨,覺得浪漫無比。第二語學習者,深受母語習慣所限,想要字正腔圓,難上加難。但腔可不圓,個別字眼的基本發音,還是以「儘量接近正確」為宜,否則別人說的你聽不懂(因為不是你印象或期待中的音),你說的別人更聽不懂,有時還令人哭笑不得。本地廣播電視上許多明星或主持人談到「rap」、「聽說你很會 rap」、「我很愛 rap」...一 a 之差,聽進外人耳中,可能會驚嚇不已。

*後記:phonics譯成自然發音法其實是個大誤譯,自然拼字法才比較合適。這是英語國家用來教學童認字寫字的教學方法,目的是閱讀與寫作。卻被我們的英教界拿來當成發音教學工具了。

2 則留言:

  1. 沒有那個語言環境,其實難有太多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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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至於現在在台灣也很熱門的自然發音法 (phonics),是否真適合我們的孩子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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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我觀察小犬學習英語的經驗看來,我個人認為還是有幫助。

    小犬從幼稚園大班起便在坊間強調外籍教師授課的所謂的"自然學習法"補習英語,到了國中才開始正式學習音標。

    有時候某個生字他不會拼,我就唸給他聽,然後從我唸的音裡面要他拼出生字來,每每奏效。同時如果我要他說出這個生字的...比方說母音,他也可以講得出來。

    不過由於我本身從事翻譯,或許也他從小耳濡目染,對他也有點影響。一般家庭,不見得適用吧?這點我就不知道了。


    備註:丁丁大師,我是歐譯人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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