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如此,何不在夾著英文說話寫字時也藉機使用正確的時態與語態,習慣成自然,真正說寫英文時也就更能趨向正確了。
比方,常聽人說「我好 shock」,但這裡明明是個形容詞的意思,卻用上名詞形或動詞形的shock ,實在太奇怪了。
說錯的原因之一,是沒聽到那末尾的 t 音:shock"ed"。
隨手做了一下 「好shock」的調查,google 立即回報:
約有2,740項符合"好shock"的查詢結果!!!這...實在...太 shocking 了!!!
丁丁好 shocked!
值得安慰的是:
約有1,420項符合"好shocked"的查詢結果可惜兩項加起來還是不及"好shock"多。
約有409項符合"好shocking"的查詢結果
而且,可也千萬別說成「我好shocking」,到底是你嚇人,還是你被嚇到?
全民飆英語~~請支持「即使中英夾雜也要正確」運動!!
通常會亂夾雜英文的這些人
回覆刪除英文也好不到哪去
更別奢望他們能「使用正確的時態與語態」了
alex 一票!
回覆刪除我們業界流行的是 我今天很depression...
alex, lian_su,
回覆刪除Don't despair. Be positive.
:-)
危機就是契機,既然大家現在這麼愛中英夾雜,學校老師何不將計就計呢?先從「正確」的中英夾雜開始指導糾正學生,潛移默化,久而久之,起碼可以建立基本語感意識...丁丁是這樣希望啦...
如今,中文都不中文了
回覆刪除還奢望英文會英文
或中英夾雜會「正確」夾雜
以這個留言板為例
alex「提到...」、丁丁「提到...」
這是哪門子中文
匿名君說得極是。
回覆刪除網路在地化翻譯常令人啼笑皆非,還好丁丁用的是英文視窗,只看到"alex said","丁丁 said",並沒有"提到"哩 :-)
最近學到的新詞:
回覆刪除這個真是好有 feel 喔
你是不是很有 feel 啊
真是異曲同工。
呵呵,說實話,這個用法即使譯成中文,丁丁也看不太懂:「這個好有感覺哦, 你是不是很有感覺?」不懂...
回覆刪除像這一式的中英夾雜,其實有時已不是中「英」夾雜,那個看似「英」的「文」,可能已襲取了在地化的新義呢,貌英實中,英文為用,中文為體啊。:-)
再加一例:
回覆刪除我現在感覺好 peace. (來自某位流行歌手訪問)
記者反問:是和平嗎?
歌手:是平和,很平和
我在外商公司工作
回覆刪除類似的錯誤說也說不完
只能退而求其次
能夠溝通就好
(不好意思...竟然翻出這麼久以前的文章來回...)
回覆刪除突然看到這個,我想到我的碩士論文,就是在探討,中文當中夾雜的英文往往已經跟原本的英文用法、意圖不同,那麼要把這樣的中文翻譯成英文時,那個已經被「扭曲」的英文,該要怎麼樣回復成「英文」呢?(而且還要不失原本中英夾雜的用意...)
E.g. 上面有人提過的,
「這個真是好有feel啊」
(更糟的是「這個真是好有FU啊」)
原本動詞的feel竟成了名詞...而且還可以量化!
This has so much feel~~~(一整個...不是英文啊!)
呵呵忽然想到,妙的是,這個 feel 中英夾雜用法,其實算是有些誤打誤撞。所謂「好有feel」的說法,應該是「好有感覺」的「直譯」(雖然丁丁不太瞭解所謂「好有感覺」到底是指什麼),grammatically 原應說成「好有 feeling」,但因為中英夾雜一向不管詞性,故言 feel。但殊不知「好有feel」卻有些矇對了,因為 feel 當名詞用,正表示很有一種 Overall impression or effect 呢。
回覆刪除Feel的名詞常以觸感、手感來解釋,「好有feel」可作「好有質感」解讀。但feel以名詞用於人與人之間時,有觸摸性器官的解釋,屬俚語。
回覆刪除OED的例句:
She let me have a quick feel.(1969)
I gave her a feel, and she pulled away.(1970)
對人的 feel 或是 feeling,有時意義差很多。
非常感謝匿名的意見,這樣的討論有趣又有幫助。
回覆刪除不過丁丁不清楚中文「好有feel」到底是指對人、對事、對物?在中英夾雜語境中是取代feeling而用嗎?
在英文原文語境中,feel當名詞用時,除了匿名指出的觸人或觸物的physical感、質感之外,也有二層「非具象」感的意義如下(AMD例句):
一.當「氛圍」或「感覺」、「印象」解
比方史蒂芬金所言:"gives such disparate pictures . . . a crazily convincing documentary feel"
二.當「直覺」、「天生就賦有...某種才具」
has a feel for decorating
忘不掉幾年前有個朋友(著名時裝設計師)跟我說:
回覆刪除「開著車沒有目標地亂跑,好 freedom 喲!」
Dajuin,聽了你這故事,丁丁真是好 impression,噢不,好impressive,噢不,好impressing,噢不,好 impress 喲~~~呵呵呵...
回覆刪除不過反過來想想,這也要怪英文這類語言缺乏「智慧」,化簡為繁,沒事弄那多麼亂七八糟的inflection出來。
丁丁:
回覆刪除我強力支持你這運動。
不過最愛用中英夾雜,問題也最大的,通常都是英文特別差的人。
另外還有一種人,是英文太順的人。尤其像 ABC。比如我在美國的公車上就親耳聽過這樣一句:「你 un 不 understand 啊..... 」(此處 un, der, stand 三個音節分別發中文的第一、一、四聲)
:P
呵呵謝謝Dajuin,這個「運動」看來要好好「運動」一下,才會真正成為「運動」呢。
回覆刪除但是多數ABC說中文都有困難,可能不大會如此中英夾「纏」呢。記得很久以前唸大學時,我們就說:let me see one see :-)